林希不说话,全部交给陆未代理。
陆未出具了林希给的地契证明,上面还是林希的父亲“林易”的名字。
林易去世后,林希7年没回过云乡,也就没去动过房产地契的名字。
陆未冷淡的声音现在多了几分深沉:“我的当事人林希虽然没来得及过户房地,但按继承法,林希作为林易仅有的独生女,有权继承林易的房产。”
张秀兰的辩护人张了张嘴待要发言,却被张秀兰粗爽的声音抢了先:“这继承法也要分先后的,我婆婆,就是林易的老娘,生前说把房子传给老大家。”
林承掺和道:“对啊,我娘说把房子给我,不给林易,这还没到林易手里怎么就能到林希手里呢?”
林希一边觉得好笑一边又觉得这家人也不是那么蠢,还知道根据继承法往上推演分析。
只可惜……
陆未正要张口进行辩护,张秀兰又插嘴:“遗嘱我们有证人,我们的堂叔和村长都能作见证,我婆婆说过这句话。”
法官问:“除了证人,有纸质证据吗?比如遗嘱、签名等。”
空口说的,做不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