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然而,那些猛安谋克确实强悍,在如此可怕的火力下,他们后续的士兵竟然没有崩溃,依旧踏着同伴的尸体,疯狂地往前冲。
就在他们即将冲入宋军阵前的五十步时,火器营的鼓声,停了。
“杀!”
早已按捺不住的张宪,率领着精锐骑兵,如同两把锋利的剪刀,从两翼狠狠地剪了进去!
战场瞬间变成了血肉磨坊。
岳云的血液在沸腾,握紧了拳头,恨不得自己也骑在马上,挥舞着铁锤冲进去。
他甚至不自觉地向前迈了一步。
“岳云!”
李宝的呵斥声,如一盆冰水浇在了他的头上。
“你的战场,在这里。”
李宝指了指后方:“清点所有备用箭矢,计算火器营的火药消耗,把所有民夫组织起来,准备搭建临时伤兵营,快去!”
“……是!”
岳云的兴奋,瞬间被拉回了现实。
很失落。
他咬了咬牙,转身冲回了后勤营。
这场战斗,来得快,结束得也快。
金军的“傲气”
,在岳家军火器和骑兵的联合绞杀下,被彻底打光了。
他们引以为傲的野战精锐,在宋军的战术体系面前,不堪一击。
不到一个时辰,战场上的喊杀声就变成了追击和溃逃。
当张宪提着金军主将的头颅返回大营时,全军爆出了震天的欢呼。
平州,拿下了!
可岳云的战斗,才刚刚开始。
欢呼声还未停歇,第一批伤员就已经被运了下来。
不再是像他一样受点皮外伤,而是真正的、残酷的重伤。
“快!
这边!
医官!
医官!”
“啊!
我的腿!
我的腿!”
“别动他!
他肠子流出来了!”
岳云第一次直面这种场景,不再是那个受伤后被父亲训斥的少年。
他是后勤营的负责人之一,看到了一个士兵,胸口插着一根羽箭,箭头从后背透了出来。
士兵的嘴里冒着血沫,眼睛却死死地盯着岳云。
一个火器营的士兵,半边脸都被炸烂了,却还死死地抱着他那杆已经报废的火铳。
还有一个骑兵,大腿被利刃划开,露出了森森白骨。
岳云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忍住了。
想起了蔚州之战时,自己胳膊受伤的感觉。
那时只觉得疼,只觉得屈辱。
但现在,看着这些比自己伤得重十倍的袍泽,岳云只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难过。
“还愣着干什么!”
李宝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去!
组织民夫烧水,准备烈酒和干净的麻布!
让所有轻伤员,都去照顾重伤员!
快!”
“是!”
岳云回过神来,冲进了人群。
“烧水!
多烧开水!”
“把所有干净的布都拿来!”
“你!
按住他!
医官要给他截肢!”
他亲手按住了一个不断挣扎的士兵,那士兵的胳胳膊只剩下一层皮连着。
医官面无表情地举起了锯子。
岳云别过头,但他没有松手。
终于深刻地理解了李宝的那句话:“军粮,是军队的血液。”
自己救下的那一袋米,此刻,正被熬成热粥,送到了这些刚刚从鬼门关回来的士兵嘴里。
曾保护的那些物资,此刻,正变成干净的绷带、锋利的手术刀,拯救着同袍的性命。
当晚,元帅岳飞下令,犒赏大军。
平州城内,宋军接管了金人的府库和粮仓。
战斗的血腥味,很快就被浓郁的酒香和肉香所取代。
岳云的后勤营,再次忙得人仰马翻。
他们是全军最晚吃饭的。
当最后一桶酒被送到前锋营时,岳云累得直接瘫坐在了空空如也的粮车上,浑身都沾满了血污、酒渍和油腻,比刚打完一场恶战还要狼狈。
他没有去参加庆功的酒宴,只是靠在车轮上,看着远处营地里升腾的篝火,听着将士们那粗犷而豪放的欢呼声和歌唱声。
“来,承节郎,你的。”
李宝走了过来,递给他一个粗瓷碗,里面是温热的肉汤,还有一块烤得焦黄的羊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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