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告事不实(3 / 4)

,便是那童贯!先扳倒了童贯,那蔡京便在朝中失去了依仗。早就看他们俩不顺眼了,干他!

于是乎,这京城中那“打了桶,泼了菜,便是人间好世界”孩童童谣悄然流传起来。

孩童的世界是纯真的,没人教他们,凭他们自己,断是弄不出这样的玩意出来。

然,真的是个“打了桶,泼了菜”就能看到这“人间好世界”?

这事还有人真这样做了,不过,那个“世界”却说不上个什么“好”。

倒是一个国破山河在,一帮曾经慷慨激昂的大臣们也没见几个殉国的。大部分拿了“衣冠南渡”遮脸,还有一部分随了张邦昌认贼作父,另立大齐。

不日早朝,有中书省左扑射吕维殿前上奏,参:

“童贯私调武康、平江、静难、宁化四军……”

也不知道哪个臭棋篓子给他出了这么个臭招。

为什么说是个臭招?

臭的地方还不止一处。第一个,便是隐藏了一个杀身之祸于他——“为臣者必谋上”。

这里的“谋上”不是算计上级,是必须想老板所想,知道老板的意图。

也就是说,你得知道老板究竟是什么意思,老板想干什么。

你去强迫老板接受你的思路,做你想做的事情,那绝对是一件蠢的极其离谱的做法。

正常的老板也不会跳着坑,因为他是这件事的最终负责人。你能拍屁股走人,但是他不能。

第一,这私调军队等同于谋反。

这罪过不是童贯所能背得起的。

尽管童贯权大,要是说这调兵谋反,不用联合别人,就他麾下现有的武康军就能干。

这事在宋也不是没有,宋金相抗之时,宋军也有成建制投敌的。

你这一嘴下去“四军一起调动”,便是将三衙、三帅、亲王、侯爵、皇亲国戚、各军节度使一锅给端了!

这事太大。就是用屁股去想,这背后若没有官家的首肯,他有没有可能调得动?

倒是这吕维无度,被那儿女双双入狱的事情冲昏了头脑吗?

倒也不是,此乃“固荣保身”也。

还是那句话“事不至大,无以惊人;案不及众,功之匪显”

于是乎,便又一个“真龙案”的翻版。

先将那脏水泼将出去,且由你去折辩自证清白。你若应了,便是你败相的开始了。

那位说,你这就有点开玩笑了,弄点子虚乌有的事赖在你身上,就能让你有嘴说不清?

若是这样那还不乱套了?

你还真别说,大到国家,小到草民,此类者倒是个屡见不鲜。远的不说,就现在的新疆棉花之事来说,却是一个异曲同工。

小的嘛。刚过去不久的“地铁偷拍”案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尽管我没证据,但是,抛开事实不谈,你就是在偷拍我!

你自证了,就会陷入更大的舆论漩涡。

也不晓得现在的法律是怎么制定的。

首先,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吧。你任何证据都没有,就敢红口白牙的污人清白?

况且,只判了一个道歉。

这就比较危险了,她们说你有强奸她们的企图和先决条件,因为你有全套的生理设备。要不然长那玩意干嘛?

照这样说,我还得先自宫了,完全杜绝了她们所谓的担心才能上街?

诬告反坐罪,在秦,就已经写入法律条文里了。

魏晋更进一步,有“以其罪罪之”、“告事不实”反坐制度。

明代更狠,诬告笞二十者反坐笞四十。

也就是说,那两位小仙女若是在明朝,那是要当众脱了裤子,在万众瞩目下挨板子的。

那位说了,这样的话,让那些个女孩还这么活?

这话说的,你让那些被她诬告的人这么活?

况且,你觉得她们是真的没事干,闲的发慌作出这妖来?她们背后花了钱的人,让她们作这等苟且,还憋了更大的坏!

从地域黑、倒南北豆腐脑、粽子对立,回族女孩带遮面头巾,用原教旨主义挑起民族对立,再到现在的婚检、彩礼搞出来男女对立。

你不觉得这配方太熟悉了吗?

然,我们一直中招也得痛定思痛。

首先,法律不是保护弱者的,是维持一个社会平衡的!

宪法上写的明明白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背宪法的法,都是不法!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此等“无证污人”的不要脸之事自古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