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一章 卖惨?没用!(2 / 3)

p;  就算是要调解,也得先把史同和的气势给打压下去。

    “调解……条件之前,我们厂的工作人员已经提过了,如果史书记接受的话,我也可以放弃诉讼!”

    “不可能!”

    史同和闻言,直接站了起来。

    “你们那根本就不是条件,是讹诈,是霸权,是……”

    这老家伙把老子当东瀛鬼子了?

    “老石!”

    院长赶紧出声提醒史同和。

    其实,刚刚院长已经和史同和说过了,按照《专利法》,飞跃厂的确存在侵权的行为,一旦真的进入诉讼流程,他们根本没有胜诉的可能。

    就算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驳回猎鹰厂的诉求,难道人家不会上诉吗?

    如果上诉到江苏省高院,到时候是个什么结果,可就不是他们能左右的了。

    以院长对《专利法》的了解,飞跃厂输掉官司,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

    抄就算了,还抄得一模一样的。

    想到院长刚刚说的话,史同和心里再郁闷,也只能强行忍下。

    “天明同志,我的态度不好,向你道歉!”

    四十多岁的人了,向个三十多岁的后辈道歉,每个字,史同和几乎都是咬着牙说出来的。

    “但是你们提出来的条件,我们……确实没办法接受。”

    眼见李天明不说话,史同和也只能接着说道。

    “这样行不行,我作为飞跃自行车厂的党委书记,可以向你保证,我们厂的产品不出江苏省。”

    在史同和看来,自己已经做出了极大的让步,李天明要是个懂事的,就应该见好就收。

    可李天明听了,却冷笑出声:“史书记的意思是,我们猎鹰自行车厂要放弃江苏市场?”

    这个嘛……

    史同和还真没想到这一节。

    “国内市场这么大,你们的自行车可以卖去别处啊!而且,你们的自行车还用于出口,最肥的那块肉已经被你们给吃了,就剩下这么点儿残羹剩饭,你们也想要占去?”

    这人还真是个逻辑鬼才,这倒打一耙的本事,李天明自愧不如。

    “史书记,你首先要明白一点,你口中的肥肉是我们猎鹰自行车厂养起来的,也是我们做熟的盛在自家碗里的,你们什么都没付出,就想分走我们碗里的吃食,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史同和大概也意识到自己的提议有问题,却依旧不肯就此低头。

    “大家都是国企,何必分得那么清楚,你们现在仗着有专利,就这么逼迫兄弟单位,说不过去吧?不让我们继续生产,我们厂一千多工人的生计怎么保证?这些你都想过没有?”

    我弱我有理,你就理所应当要让着我。

    又来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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