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大阪会议(2 / 2)

殖民大明 尚大嘴 1407 字 24天前

则,真田昌幸和浅野长政依然没有来参加。

先确立未来的倭国政体,就是在夏王幕府统治下的藩国体制,依然保留了大名藩国,倭国大名藩国不能拥有军队,倭国全国军队归于夏王府管理,但是每个大名可以根据统治区大小拥有少量治安队。

治安队数量最多不能过三千人,可以拥有火铳,但是不能拥有重炮一类的武器。

另外颁布一国一城令,也就是一个藩国只能拥有一座城堡。

也就是要将战国时期倭国的三千多座城堡全部拆除,仅仅保留大名本身的主城,最后经过大名们的讨论一共为倭国保留了将近26o座城堡。

夏王府的领地则不受这个限制。

颁布筑路令,要求所有藩国修筑互相连接的道路(类似于秦直道)。

方便夏王幕府随时调兵进行镇压叛乱。

支出监察令,所有藩国的产出百分之三十要上交夏王幕府。

留下的百分之七十的石高,具体用途,幕府也要每年审查。

大部分要用于封地道路和基建建设。

不能全部用于建设军队和吃喝玩乐。

教育令,夏王府在每个藩国建立教会学校,藩国所有孩子,不分男女必须进入夏王学校进行三年强制的义务教育,教育费用支出由藩国负责,另外还要负责孩子们一日一餐。

海外迁移令,如果倭国大名主动放弃倭国的藩国,可以在海外获得一块两倍大小的藩国。

而且可以拥有独立的军队。

数量也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针对倭王无力管理倭国朝廷和后宫的情况,则是颁布了《禁中并公家诸法度》

先确定了倭王的职责就是:

第一条,应当以研习学问为先。

(和现在的万历皇帝一样,以学习为主业)

第二条,废止倭王年号。

使用大明年号。

第三条,禁止了倭王随意封赏官职,所有官职必须报由夏王府审批。

第四条,禁止女官和嫔妃的混淆,禁止倭王临幸女官。

女官被临幸必须被封为嫔妃,嫔妃不能成为女官和外界接触。

第五条,倭王年奉一万石,在北京支取。

在北京赏赐倭王府一座。

京都御所交由夏王府管理。

原来京都所有贵族愿意跟着倭王的可以一起去大明,不愿意的可以进入夏王管理体系。

不过所有人都需要经过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第一条,汉语八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