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与建昌侯对峙,互相挖坑(1 / 2)

以贪治明 狗大狗大 1544 字 1天前

“李知县这是何意?”

原本场面上,还算平静的气氛,在李斌那句“侯爷能走,他不能走”说出后,瞬间变得剑拔弩张了起来。

看着李斌身后跟着的锦衣卫,张延龄极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但无论是他那咬牙切齿的语气,还是微微颤抖的面颊,都暴露了他内心的不平静。

“依律办事,侯爷莫非不知《大明律》乎?”

阴搓搓地一顶帽子扣过去,李斌丝毫不在意张延龄的感受。

反而,李斌这会正因这狗艹的《大明律》条款,心烦不已。

在《大明律》的规定中,所有皇亲国戚的违法行为,除谋反外,一律由皇帝裁决。

而在自己与建昌侯的对峙,乃至斗争中。

弱势方的自己,能依靠的,只有借题发挥。

借文官集团、皇帝这两个政治势力的利益导向,去做自己的事,是借题发挥;此时,借《大明律》,这一大义、这一成文法的势,去让建昌侯付出代价,去立自己这位宛平正堂的威,亦是借题发挥。

可那明律中的条款,却又让李斌无法将矛头直接指向建昌侯。

虽然理论上,能敲打其家仆、乃至逼着建昌侯为家仆出血,亦能达成李斌立威的目标。

但这效果上,李斌总感觉没有狠狠敲一次建昌侯本人,来得干脆利落。

“吾身为大明建昌侯,岂能不知明律。但若是本侯没记错的话,尔等宛平,似乎没资格传本侯问案吧?”

“侯爷当真好记性,我宛平的确没有传侯爷的资格。但你身后那家仆...本县莫非也没资格传吗?”

李斌笑吟吟地看着建昌侯跳过了自己挖的第一坑后,反手再挖出第二个。

可惜,这第二个坑,建昌侯依然没踩。

“你这是非要和我侯府过不去,是吗?”

只见建昌侯的脸色黑如烤漆,说这话时,更好似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一般。双眼更是死死盯住李斌,似乎想要将这个一而再再而三地冒犯自己的小知县牢牢记住。

“呵,侯爷这是来脾气了?”

看着建昌侯那气急败坏,却又极力忍耐的模样,李斌嗤笑道:“侯爷可是感到被我这小小六品冒犯了?”

“好叫侯爷知道,什么叫‘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咱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本官又不是闲得慌,干嘛尽找侯爷麻烦呢?”

“好!既然话都说到这了,那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李知县,划个道吧!”

随着李斌步步紧逼,张延龄也是愈发感到了眼前这个对手的难缠。

突出一个在法律对其有利的时候就讲法律、在法律对其不利时,这家伙就开始扯人情、扯潜规则。

张延龄意识到:自己绝不能再跟着李斌的思路走了,不然迟早被这蔫坏的小王八羔子绕进死胡同。

“不必,你我都是食君之禄的人,照章办事即可。”

听着李斌那生硬的拒绝,张延龄内心暗道可惜。

可考虑到眼前的形势...

论法律、论制度:公侯之家,仅能有附籍主家的奴婢二十人。也只有这二十人,在法律上属于主家私产。这二十人若犯了事,主家连坐;若要拿这二十人,亦可视为抢夺他人财物。

除了这二十人外,其余的长随、家仆、家将等等,均属民籍。在官府的黄册档案上,备注“官户随从”。与正常的民籍相比,只有两个区别:

1.职业稳定性。在没有去掉“官户随从”前,他们只能为主家服务,不得从事其他职业;

2.主家对其拥有一定的惩戒权,如笞刑等。若主家将其殴打至残、至死,依然需要坐罪。

同样,对这些略显特殊的民籍人士,当地官府是有完全的司法审判权的。

李斌是拿建昌侯没办法,可对这些人,李斌是完全可以照章办事,应拿尽拿的。

偏偏,他建昌侯还没法不管,否则,这人心一散,以后侯爷说话都不好使了。

论人情世故:他张延龄先于宛平县衙门前掳人,打了宛平的脸面。

这会李斌过来“搞针对”、“找场子”,谁也说不出个错来。

就是顶级勋贵英国公等人来了,也不敢在这会硬顶李斌,大概率还是得劝他建昌侯服软认栽。

“3000两!”

“那日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