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威逼未必,但利诱已现(2 / 2)

以贪治明 狗大狗大 1456 字 5天前

家后,与你们言说:那进士出身的县太爷承诺提点他们的文章时,尔等真不动心?”

“包兄说笑了,你我这些人,在外人眼里是员外。可咱们自己知道,在那真正的员外朗眼里,咱们这些人是个什么东西啊?!”

包老爷的话,就像一柄利刃,狠狠地刺向谭、王二位老爷的心口。

正所谓,鞋合不合适脚知道。

在这大明,若非溜须拍马、若非抱上大腿...

做生意?

那是根本做不了一点。

各种苛税杂费,从坊门到城门,再到商路上的钞关、哨卡,谁有那么多的肉,能禁得住这层层盘剥?层层刮油啊?!

“给他们送银子的那时候,那是你好我好、你侬我侬。可但凡有点生意外的事,求上门去,那就横挑眉毛竖挑眼的...若非如此,我等为何不让家中子嗣再走我等老路?!”

“还不是知道,从商一辈子,都只能给那些官当狗。我们当狗也就罢了,如何能让咱们子子孙孙,都去当狗?!”

谭老爷情绪激动地一通抱怨。

可抱怨归抱怨,谭老爷也明白了包老爷的意思。

用生意来比喻就是:李斌以教授这些学子为代价,来换取他们对其政策的支持。

但只要是生意,就会有风险。

在这个“人情生意”中,风险在于三个:一、自家子嗣考不取功名;二、李斌并不尽心教授,从而让自家子嗣考不取功名;三、子嗣非但得不到功名,反而因站队支持,暴露了各家底细,从而被那李斌挨个敲骨吸髓...

正常来说,一个生意,但凡有可能导致自家破产的风险。

那么大部分生意人都不会选择冒险,可奈何...

翻身改命、从此成为真正“人上人”的诱惑,又实在太大。

商人总是贪心的。

用马克思的话说: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收益,他们敢于践踏一切法律。

同理,李斌给出的诱惑足够大,大到明知有风险,他们依然不舍得放弃....

“直说吧,包兄打算怎么办?这个底儿,交不交?交多少?”

“我和王兄,都听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