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5章 无事可做宁波府(2 / 2)

以贪治明 狗大狗大 1437 字 2天前

含着一股浓烈的怨念。

而这一句话,倒是点醒了李斌。

是啊,这宁波府内,可是有着布政分司,这一省级衙门的派出机构存在啊!

甚至就连奉化县内,都有布政分司...

这布政分司,看似是作为布政司的派出机构,监督地方官府运作。但监督这玩意...一个玩不好,就容易玩成上位钳制...

“不过也好,既然他们乐意多干活,咱们也乐得躲个清净。”

一闪而逝的抱怨过后,周知府充满“阿Q精神”地宽慰着李斌。

而借由周知府这一句话,李斌也不禁将目光转向高推官...

专职刑名工作的高推官,八成也是和周知府一样的处境。

理论上,一府推官的主要工作,是复核下辖县衙的刑名事宜。

如杖刑的复核权,就在府推官的手里,除此以外,他们还可以调阅县衙的卷宗,对其中判罚存疑的案件,提起复审、复查。

工作性质,非常类似后世的检察官,属于明代地方官吏系统中,专业性较强的岗位。

但也因为其专业性较强,业务线相对狭窄的缘故。这府推官,也更容易被按察分司架空...

原因无他,按察司,毕竟是行省级的衙门。与之对应的便是,按察分司手里握有的审判权限,远高于府一级的推官。

这就好比:你推官能干的活,我能干;你不能干的,我还能干!那有案子了,干嘛还要走你这一道流程?直接往按察分司那边报不就好了嘛?

除此以外,宁波的名门望族多、地方势力也大。

这也意味着,本地宗族在乡内的权威会更高。

本来在“皇权不下乡”的明代,九成以上的民间纠纷都不会过官府的手。只有当宗族的判罚,令当事人极度不满时,才可能闹到见官的地步...

宗法强则报官少。两种社情一叠加,便造就了:上有按察分司抢案子,下有地方宗族消案子的尴尬现实。

本就不多的公案,被这上下两头一消化,高港这位府推官的手里,可不就落不到差事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