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她要从黑暗走向光明(2 / 3)

sp;  宋明珠见状,眼底思索。

    陈婉也很快放下筷子。

    她没胃口,看宋染哪哪儿都觉得不喜欢,不明白为什么宋染不像明珠一样来讨自己的欢心,连给长辈夹菜这种事都不会做。

    今天一家人一块儿吃的第一顿饭,最终以宋国伟也放下了筷子,而宣告结束。

    看着宋国伟桌面上的海鲜刺壳,宋染眼底冷漠,见秦妈来了,起身,帮着秦妈收拾碗筷。

    “小染小姐,你快放下吧,你手这个样子,我哪能让你帮我干活啊。”

    秦妈连忙接过来。

    宋染朝她笑道:“秦妈,你叫我小染就行,我可不是什么小姐。”

    她笑容温软真诚,带着几分少女独有的明媚,眼尾弯弯,真是漂亮极了。

    秦妈心中不免感慨万千。

    可惜啊,要是不被调换,不知道会是多优秀的孩子。

    她在宋家待了差不多十八年,几乎是看着宋明珠长大的,早年因为家人宠溺,宋明珠很嚣张跋扈,等到八岁以后就懂事听话了,但那也是在长辈等人面前,在她这个保姆面前,向来都是颐指气使的。

    当然了,她也没什么怨气,她就是个长工,靠宋家养活全家,任劳任怨是应该的。

    只不过她旁观者清,觉得宋染这小姑娘从前实在太可怜了,如今回来了,也不被重视,还差点被陷害坏了名声。

    “好,那我就叫你小染好了,对了,你的旧行李箱在保姆间里面,要不要我一会儿帮你送上去?”

    “不用麻烦你了秦妈,我自己拿就行,我这只手好着呢。”

    宋染进入了她曾经住过两年的保姆间。

    其实就是个放杂物的储物室,在楼梯后方,没窗户没地砖,除了一个小桌子和两张单人铁架床,头上只有一个三十瓦的白炽灯,昏黄阴冷,看书看字都费劲。

    吴小玲和宋明珠成了好姐妹,两人住在楼上,这里就只剩她自己。

    她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艰难自学,奋力挣扎走向光明,却在成功之际,被一双双黑透了的手拽回地狱!

    宋染提起箱子,面无表情走出狭窄阴暗的保姆间,一步步踏上楼梯,灯光越来越亮,她的影子也越拉越长。

    箱子被吴小玲翻乱了。

    里面没什么东西,洗了又洗的旧衣旧鞋,补丁打了又打,除此之外就只有装着几本旧书的军绿色挎包,以及一件军大衣——顾远霆的军大衣。

    等她手好了,亲自洗干净后还给他吧。

    宋染打开挎包,发现书也被人翻过,她捏了捏包的内层,悄悄松了口气。

    “还好,晒干的人参还在。”

    杨树沟村四周都是大山,以前没什么东西吃的时候,都是进山里找山货,蘑菇药材都能卖钱,她胆子大跑得远,有一次为了采野参摔了腿,高高兴兴回家,以为能让父母高兴,谁知他们换了粮食,吃上了白面馒头,也没有给她分过一块,更别提给她治腿。

    自那之后,她采到值钱的山货就不会再交上去了。

    只要她有机会去镇上,就会换钱了买书。

    而书包里的,是四棵百年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