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与深思熟虑后,决定立二子刘恆(薄姬绝色之子)为太子。
汉二十四年年初,刘邦颁布“眾建诸侯少其力”政令。
这项政令要求由以前的各诸侯所管辖的区域只由其长子继承,改为其长子、次子、三子共同继承。
按照汉制,推恩令下形成的侯国隶属於郡,地位与县相当。
根据这项政令,诸侯国、列侯国会隨著时间,越分越小,最终慢性死亡。
这项政策,是刘邦在为自己儿子刘恆铺路,削弱诸侯实力,加强中央权力。
汉二十五年,完成铺路的刘邦,逊位於太子,升任太上皇。
一年后,作为歷史上第二位太上皇(第一位太上皇是刘邦的爹,刘太公)的刘邦,失踪於长乐宫中,群臣久寻不得。
三年后,群臣议定其庙號为太祖,上尊號为高皇帝,全称为汉太祖高皇帝,简称庙號应该是汉太祖,简称尊號为汉高帝,而不是后世习称的汉高祖。
但是《史记高祖本纪》首称刘邦为高祖。西汉之后的后世之君为了表示对刘邦的尊敬,均尊称呼他为高祖。
太史公(司马迁)评价其说:然王跡之兴,起於间巷,合从討伐,軼於三代,乡秦之禁,適足以资贤者为驱除难耳。故愤发其所为天下雄,安在无土不王。此乃传之所谓大圣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