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十米內爆发出1.5倍的奔行速度。
“魔法师除了熟悉法术纹路,更重要的一点,是探求魔法的本质!”
也许是讲得兴起,也许是察觉到乔治的领悟力远超常人,里诺斯不再敷衍,开始传授真正的心得。
“所谓原理,即是一种本质,或是一种表现方式。”
乔治似懂非懂地望著他。
里诺斯举起法杖隨手一挥,魔力匯聚之处,一颗水球浮现空中。
“就像这个水球术,我不需念咒,因我已完全理解它,並將咒文刻入了法杖。”
接著他又召出一颗火球。水与火相碰,滋滋作响,彼此消融。
“火球术也是如此——但魔法师一生要学多少法术一根法杖怎可能全部容纳”
“所以我们必须追寻它们的本质。水球术与火球术,实则都是元素的凝聚——只需一个凝聚咒文,再注入相应属性的魔力。因此我的法杖上只需刻入『凝聚』咒文,而不必记录冗长的原咒。”
“更重要的是,魔法师的法杖与荣誉骑士的武器相似——只有本人才知如何触发咒文。外人若隨意触碰,很可能触发自毁机制。”
说完,里诺斯朝赫拉克挑了挑眉。他知道对方虽是高级骑士,武器却可能被轻易夺走。
乔治恍然大悟。他早就对魔法杖充满好奇,但市面上的法杖大多只预存寥寥几个法术,远不像书中记载的那样能容纳数百种魔法。
原来奥秘就在於此。
赫拉克沉著脸。他本来听得认真,对魔法师的手段又多了一层了解。
却没想到又被里诺斯嘲讽了一番。
其实他虽没有荣誉骑士的专属武器,却拥有一件神性武器——同样无法被他人使用。
但他最终还是没反驳。毕竟,他还有问题要问里诺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