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9章 罪名成立(3 / 3)

夸大项目的预期收益,隐瞒潜在风险,诱使包括滕子京在内的众多投资者投入巨额资金。

这种行为构成了典型的商业欺诈,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加拿大商业公司法》以及相关民事法律中关于商业活动诚实信用原则和反欺诈的规定,罗伯特必须为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罪名成立,根据加拿大法律体系的量刑标准与惩处措施,

罗伯特除需将受害人的投资金额如数返还,以弥补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外,还将面临高额罚款。

罚款金额将依据其违法所得以及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的损害程度进行综合判定,

旨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经济上的严厉制裁,剥夺其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不当利益。

同时,因其一系列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深远,他还将面临相应期限的监禁与处罚,

以此彰显法律的威严与公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