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的庄毅,在团练兵大哥的保护下,沿着小路随意地走,顺便欣赏一下古寺。
前世他也去过不少风景区,但都没有这份感觉。
古人,古寺,古韵古香!
风雪越来越大,庄毅回到院子,便见到了住在自己隔壁的人家,一户姓谭的人家。
到的时候,这户人家正和沙弥在争论。
听谭家的意思是,沙弥没把他一家人安排在一起,一边住谭家的父母,一边住谭家十五岁的女儿,中间却让别人住。
这个别人,不是其他人,正是庄毅。
沙弥一看庄毅来了,赶忙抽身:“施主来得正好,这二位有话对您说。”
谭家生活应该不错,都是锦衣绸缎。
闺女也养的好,就是有点嫌贫爱富,看到因一路风尘仆仆而衣衫朴素的庄毅,眼睛微向上翻,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女儿是如此,父亲也不例外:“这位小哥,我一家到此礼佛,入住时与寺中知客僧沟通有误,不想竟恰好住在小哥两边。不知小哥可否行个方便,与我们换一下房间。”
“当然,不会让小哥白忙,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谭家的男主人说着,将一两银子塞到庄毅手中。
“佛门清净之地,给银子不合适。至于换房间,对我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大叔不必客气。”杨砚笑着将银子放回男主人手中,然后招呼严梧出来帮忙。
严梧倒是没啥意见,就是嫌东西太多,又只住一晚,搬来搬去的没必要,便问男主人:“你们在此住多久?”
男主人有些警惕,没说具体日期,只道:“明后两日,乃是天泉寺法门盛会。”
“哦,哥儿只住一晚,明早就走。要不,你暂且忍耐一晚,等明天我们走了,你们再搬进来。”严梧商量道。
庄毅一眯眼,严梧赶紧闭嘴,叫上弟兄搬东西。
谭家男主人心思活络,一看少年的手下,尽是体格强壮,腰间还悬着匕首,就知道这些人不是普通家丁,而是……团练兵!
明天就走?谁大雪天赶路啊,思来想去,只有一种可能。
那就是赴京赶考!
男主人眼睛一亮,态度都热切了许多:“小哥,难道你是前往京城参加会试么?”
“哦,别误会,我只是去长长见识。”庄毅一边往外搬东西,一边随口回道。
商人消息最是灵通,朝廷即将在京城举行的会试,而参加会试的可都是举人啊。
“小哥,这次多谢小哥。晚上一起吃顿便饭,权当答谢小哥让出房间。”
“多谢大叔好意,我已经用过晚饭了。”庄毅婉拒。
“时辰还早,我泡上一壶茶,一起聊聊本地的风土人情。”男主人还不死心。
原以为这少年只是个来此地游玩的穷书生,没想到是个有人保护的举人。之前的朴素,完全赶路造成的。这么年轻的举人,是一个大大的潜力股,得想办法结交。
庄毅还是婉拒:“实在对不起,我明天一大早赶路。不能陪大叔喝茶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