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默爷人前显圣(3 / 4)

了话,才肯松手!”

箱子被撬开,露出里面被厚厚油布包裹的枪身。

当油布被揭开的那一刻,周围响起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

那是一杆几乎全新的毛瑟98k。枪身的烤蓝在灯光下泛着幽幽的光泽,胡桃木的枪托上,纹理清晰可见,散发着一股好闻的木油香气。最引人注目的,是架在枪身上的一具硕大的瞄准镜。镜身上,清晰地刻着一行小字,“Carl Zeiss Jena Zielsechs”。

蔡司,六倍镜!

这在1937年的中国战场上,绝对是神话级的装备!别说一个团,就是一个师,都未必能拥有一具。

“好枪……”钱虎看得眼睛都首了,忍不住伸手想摸一下,却被王振山一巴掌拍开。

“别动!这是默爷的宝贝!谁弄坏了老子枪毙谁!”

李默没有理会周围的喧哗,他走上前,轻轻地将那杆枪从箱子里捧了出来。

入手微沉,一种完美的平衡感从掌心传来。他的手指抚过冰冷的枪身,划过光滑的枪托,最后停留在冰冷的瞄准镜上。

【枪械通晓(满级)】的信息流,如同决堤的洪水,涌入他的脑海。

“德制1935年毛瑟工厂原厂出品,为小批量特供国防军狙击手的‘精准步枪’。枪管经过特殊处理,精度极高。与量产型98k相比,扳机组经过精细打磨,机匣与枪托的结合部经过手工调整,公差在0.01毫米以内……所配蔡司六倍镜,镜片通透,十字线清晰,带有风偏和距离修正功能……”

这杆枪的一切,对李默来说,不再是秘密。他甚至能“看”到子弹从枪膛射出后,在那完美膛线的作用下,以一种何等稳定的姿态旋转飞向目标。

这才是真正的“神器”!

“怎么样?”王振山期待地看着他。

李默睁开眼睛,将步枪缓缓举起,枪托抵在肩上,脸颊轻轻贴上冰冷的枪托。他没有装填子弹,只是通过瞄准镜,望向了远处。

六倍镜的视野里,世界瞬间被拉近。远处仓库墙壁上的一块斑驳的墙皮,都看得清清楚楚。

他做了一个所有人都没想到的动作。他闭上了眼睛。

然后,他猛地睁眼,举枪,瞄准,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快得像一道闪电。

“报告团长。”李默放下了枪,语气平静但充满了无可置疑的自信,“枪很好。从现在起,它就是我的一部分。”

这股强大的自信,感染了在场的所有人。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

“光枪好有什么用?还得看用枪的人。八百里外取上将首级,那是说书先生的本事。别到时候,枪是好枪,人却手抖,那可就成了天大的笑话了。”

说话的,是师部派来护送枪械的一名警卫排长。他叫吴天,是师参谋长的心腹,眼高于顶,向来看不起这些一线作战部队的“土包子”。这杆枪是他们参谋长的宝贝,现在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兵拿走,他心里自然不爽。

他的话,让现场刚刚热起来的气氛,瞬间又冷了下去。

王振山的脸当场就黑了,正要发作,李默却轻轻拉住了他。

李默看向那个吴排长,脸上看不出喜怒,“吴排长觉得我手会抖?”

吴天抱着胳膊,冷笑一声,“是不是抖,拉出来遛遛不就知道了?听说你用盒子炮打断了一百五十米外的铁丝?了不起。不过,手枪近射和步枪远射,可是两码事。运气,可一不可再。”

他这是赤裸裸的挑衅了。

钱虎和警卫连的兵顿时怒了,一个个怒目而视,要不是王振山在场,恐怕早就冲上去了。

李默却笑了。他要的就是这个机会。要带领钱虎这支精英小队,光靠“识枪”还不够,他必须在他们最引以为傲的领域——射击上,彻底征服他们。

“好啊。”李默点了点头,“那吴排长想怎么遛?”

吴天嘴角一撇,伸手指着远处训练场上一个几乎快要倒塌的土墙,墙顶上,因为风吹雨打,长出了一棵孤零零的歪脖子野草,此刻正迎风摇曳。

“看到那棵草了吗?距离这里,目测三百米左右。有本事,你就把它给我打断。你要是能打中,我吴天当着所有人的面,给你磕头赔罪!要是打不中……”他轻蔑地笑了笑,“这枪,你还是别碰了,免得辱没了它。”

所有人都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