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纪十七(公元662年-670年)(2 / 2)

与御史、详刑官员共同审讯,还命令司空李积监督审理过程。经查证,所有罪行都属实。戊子日,皇帝下诏将李义府削除名籍,流放巂州;李津也被削除名籍,流放振州;李义府的其他儿子及女婿全部被削除名籍,流放庭州。朝廷内外无不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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