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完成过一次任务的冒险者,就都会在{哥布林左耳}这里赊欠一顿酒钱。
这也算{哥布林左耳}酒馆的隱藏福利了,要知道,退出冒险者行业以及死在任务中的冒险者可不会再跑回来还酒钱。
正因如此,{哥布林左耳}的物价也贵得理直气壮。
进入酒馆后,保罗四人带著李瑞直奔柜檯。
“霍克!”一片喧闹声中,德鲁伊保罗对柜檯后正擦著木质酒杯的酒馆老板大喊道:“给我来一盆奶油蘑菇浓汤,五条羊腿,另外今天有什么海鲜”
霍克老板擦酒杯的手都没放下来,只是斜斜地瞥了他一眼:“你们上次的酒钱还没付清,5枚金幣。”
保罗四人將视线投向了李瑞。
李瑞从钱袋將5枚金幣掏出来,放在霍克老板面前的柜檯上。
霍克老板终於將酒杯放下了,但他没有立刻去拿金幣,而是將那双肌肉虬结的粗壮手臂撑在柜檯上,双眼直视李瑞。
“新人你是谁”
………………
香。
这是任何人在踏入{哥布林左耳}的第一感受。
从柜檯后的出餐窗口望去,可以直接看到后厨那热火朝天的场面。
烧烤炉上的铁钎不断旋转,大块肋排和野禽被烤得散发出浓郁的肉香,油脂滴落炭火,发出断断续续的“滋啦”声。
厨师隨手抓起一把农夫和伐木工们一辈子也难得吃几回的精细白盐与香料粉,也不细看多少,便好似泄愤般泼洒到烤肉上,激起更加剧烈的诱人香气。
半人高的铁锅里,深褐色浓汤咕嚕嚕翻滚著,根茎类蔬菜的甜香、长时间熬煮的肉筋胶质味混合著不知名的香料气息,好似一股空中漂浮的浓汤般不断从每个人的鼻孔中灌进去。
麦酒的酒香在这种环境下被逼成了一座座小小的孤岛,只能存在於每张有人坐著的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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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嘟!”
李瑞喝了一大口金麦镇本地產的麦酒,只觉得唇齿留香。
他並不是好酒之人,酒量也不怎么样,但像手上这种酒精度估计只有一两度的酒——或许说饮料更合適一些——即使是他也能隨便喝一大桶。
放下酒杯后,他的眼前出现了满满一大桌的菜餚。
放在最中心的,是一盆满满当当,散发著淡黄色萤光的奶油蘑菇浓汤。
根据保罗的介绍,这种奶油蘑菇浓汤的原材料来自遥远的紫晶地下城,那里生活著一种特殊的魔物,其种族名为“噗嘰”。
听著有些可爱,实际上也很可爱。
噗嘰的外表就像是长出了两只小短腿的蘑菇,每走一步,它们那好似菇帽一般的小脚总会冒出“噗嘰噗嘰”的声音来,这也是它们种族名的来源。
这种魔物与绝大部分魔物都不一样,它们全身都软乎乎的,没有任何攻击能力,而且十分的鲜美,因此被引进到了金麦镇这里。
不过由於它们和低级魔物森林里的孢子哥布林的生態位似乎重叠得太严重了,而它们又完全打不过哥布林,所以就算引进也没能在这里大量繁衍,只能小规模的养殖。
噗嘰的种群中,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变异出几只萤光噗嘰,这种萤光噗嘰比普通噗嘰更加美味。
整座金麦镇,只有{哥布林左耳}酒馆能吃到萤光噗嘰製作出来的美食。
因此这盆萤光奶油蘑菇浓汤的价格也是相当的贵,其价值为——5枚金幣。
保罗四人正大口撕咬著羊腿,羊腿表面裹著满满的一层香料,从酥脆的表皮一直到骨头都是香的,加上李瑞面前这条,又是5枚金幣。
桌上还摆著一个大盘子,盘子上放著足有手臂粗长的蓝龙虾,虾肉不粘虾壳,5条一共25金幣。
不要问龙虾为什么这么贵,问就是一千公里范围內都没有海。
至於旁边好似法棍一般的棕色软麵包,霍克老板都不记在帐上了,算是送给他们的。
这一顿饭,五个人足足吃了35枚金幣。
差不多相当於杀两三群哥布林的全部收益,换成金麦的话,能买接近三吨。
这一顿全部记在李瑞帐上,当然,他赊帐了。
李瑞有保罗小队见证,杀过亡灵、哥布林和史莱姆,虽然是被保罗小队带著走出魔物森林的,但这个过程中,他也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