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等手段干扰正常经营。 第六条:投诉机制。设立投诉信箱,商户可以举报违规行为,县衙将认真调查处理。 第七条:处罚措施。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等处罚。 读完这个办法,大商户们的脸色都很难看。这些规定如果严格执行,他们的很多特权就没有了。 苏大人,王德明试图反对,这个办法有些过于理想化了。市场管理是很复杂的事情,不是几条规定就能解决的。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