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享受几天安稳日子,就被拉来上朝的宣传使——秦桧。
李云龙的唇边,缓缓浮现出一抹极具玩味的笑意。
就是他了!
这家伙的履历,简直是为这个位置量身定做的。
在燕云,被自己逼到了墙角,居然能放下读书人的所有矜持和体面,活学活用他李云龙的手段,搞出了“打土豪分田地”这种惊世骇俗的操作。
而且,他还真就给搞成了,把燕云的豪强劣绅收拾得服服帖帖,搜刮出了海量的钱粮,为燕云重建立下了汗马功劳。
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不是个死脑筋,是个能为了活命和前途,抛弃一切所谓原则的实用主义者。
他怕死,他惜命。
他骨子里贪婪,但他的能力足以支撑起他的贪婪。
最关键的是,这家伙的把柄,被自己死死地攥在手里,他对自己有着源于灵魂深处的恐惧,绝对不敢生出半点异心。
没有比他更合适的“背锅侠”……不,是“开拓者”了。
“小秦,秦桧。”
李云龙不带任何情绪的呼唤,在大殿中清晰地回荡。
这两个字,带着一种奇特的穿透力,让那个努力把自己缩成一团的身影,如同被针扎了一般,猛地一颤。
秦桧的心脏瞬间沉到了谷底,脑子里嗡的一声,只剩下一个念头:“完了。”
他慢吞吞地,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把那颗千斤重的头颅抬了起来。
视线一接触到龙椅方向,就正好对上了皇帝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
一股刺骨的寒意,从他的尾椎骨一路向上,直冲后脑。
“臣……臣在……”
秦桧颤巍巍地走出队列,每一步都像是踩在刀尖上,双腿已经不听使唤地开始发软。
“刚才赵秉义的话,你都听见了?”李云龙开口了,问题平淡无奇。
“听……听见了。”秦桧的嗓子干得冒烟。
“那你觉得,他说的有没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