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台下寂静无声,唯有风吹竹叶沙响。
“沈璃在大漠孤身抗命,只因她说出了一句真话:女子签的契约,也该算数。可朝廷却说她是‘妖言惑众’。那么请问,在座诸位,你们拟定的婚约、分家书、借贷契,是不是也要被烧成灰烬?你们裁决的纠纷、定下的规矩,是不是全都不作数?”
一名河北来的老妇站起身,拄着拐杖怒声道:“我家孙女靠《继承法》夺回祖田,县令都盖了印!谁敢说不算?”
“我儿子死后,族长想夺我家宅,是我拿着《户籍条例》去告的状!”另一名寡妇接道,“我不识字的时候,他们说我蠢;我识了字,他们又说我疯!到底怎样才算人?”
群情激愤,呼声渐起。
阿舟抬手压阵,继续道:“我知道你们害怕。怕官府来查,怕族人反目,怕丈夫厌弃。可若今日我们沉默,明日她们就会一个个被拖回深院,锁进箱笼,连名字都被抹去!”
她从袖中抽出一本残破小册,高高举起:“这是念荷临终前写的《女子立身十三条》,原稿已被礼部焚毁。但我记得每一条。第一条便是:‘吾身为女,非附属,非财产,乃独立之人。’”
“我们不是妾婢,不是工具,不是传宗接代的容器!”她一字一顿,“我们是人。而人,不该跪着活。”
掌声如雷,震动山林。
当日午后,阿舟亲自执笔,撰写《为民请命疏》,洋洋三千言,历数百年来女子被剥夺权利之痛,援引历代律法、边疆实情与民间判例,直指“女主乱政”乃无稽之谈,呼吁朝廷正视现实,承认女子参政议法之正当性。文中更明确提出三项请求:一、赦免沈璃,承认其“西域法监”身份;二、设立“女子律政司”,专理涉及女性权益案件;三、修订《礼典》,废除“妇从夫姓”“嫁出即削籍”等陈规。
此疏一成,立即抄录百份,由巡讲队分送各州府学、女塾及sympathetic官员手中。更有胆大者,将其张贴于洛阳、长安闹市街头,题曰:“天下女子共读之”。
三日后,宫中传出消息:太后召见崔衍,闭殿密谈两个时辰。次日,一道旨意悄然下发??虽未公开回应沈璃案,但刑部接到严令,不得擅自对南山讲学堂采取行动;同时,太史局获准组建“律法溯源小组”,专门考证历代有关女性权利的法令原文。
虽是暗流,却是转机。
然而风暴并未平息。七日后,一名自称“忠义士”的男子闯入河北某女塾,纵火烧屋,幸有村民及时扑救,未酿大祸。但墙上留下血书八字:“妇言乱法,天必诛之!”
紧接着,江南数地出现匿名告帖,诬陷阿舟与沈璃勾结外邦,意图“复辟武周”,更有甚者,编造她年轻时曾与裴景和私通,借此获得学术地位。流言四起,浊浪滔天。
秋棠忧心忡忡:“老师,这些人分明是要毁您清誉。”
阿舟冷笑:“清誉?我早就不在乎了。他们越是污蔑,越说明我们踩到了他们的痛处。”
她提笔写下回击文章《驳伪士谬论》,逐条批驳所谓“私通”“谋逆”之说,尤其指出:“若女子稍有成就,便必被指为依附男人才得立足,那正是千年来压制女性的惯用伎俩。今日我若真是靠裴景和上位,为何二十年来,从未见任何男子因娶我而飞黄腾达?反倒是无数女子,因听我讲课,学会了自己写诉状、打官司、管账本?”
此文一经传播,竟引发一场意想不到的反响。多地妇女纷纷投书响应,讲述自己如何通过学习改变命运。一位岭南寡妇写道:“我夫亡后,族人欺我无子,欲夺田产。我日夜苦读《继承法》,终在公堂之上背出法条,逼得县令改判。我不是靠男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