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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但他没有穿白衬衫,而是光裸着上半身,就那样将围裙挂在了脖子上。

    发白的围裙上沾满颜料,象征性地遮掩着青年白玉一般的身体,昳丽的脸毫无表情,像一尊优美的石膏像,围裙上斑斓的颜料正在为他着色。

    刚刚化好妆时,几个化妆师就已经夸过一遍了,结合这场戏的内容,场务如果看见此时的温棠还波澜不惊,反倒是难以让人满意。

    果然,温棠来到片场,也收获了不少惊叹。没来由的烦躁突然席卷了上来,江焕诚眼前浮现出温棠那张颇有攻击性的脸。

    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温棠的身边,不应该出现任何其他人。

    “就是要这个效果!”林北恩竖起大拇指,示意温棠坐下。

    然而温棠先是动作凝滞片刻,才坐在了片场的小马扎上。

    江焕诚拿着混混演员的台本,正在串台词。

    “既然人都到齐了,那我们就先来讲一下这场戏——其实跟原来的版本出入不大,没有什么亲热的场面,改动主要还是在混混这边。”

    温棠早就已经看过台本,也看了原著中的内容,这段戏主要讲的,其实就是对沈小凤垂涎已久的混混撞见了沈小凤的杀人现场,来威胁沈小凤从了他,结果却被反杀。

    在全文中,这一段描写即便是意识流,但也极为香、艳,也是全书最着重描写沈小凤如何如何诱人的地方,林北恩也抓住了观众的心理和温棠本身的优越条件,决定将这一场戏的片段插入到官方先导片当中。

    可惜美中不足的是,混混这个角色充满了原作者的恶趣味,原著中的混混只能用猥琐、丑陋来形容。如果按照原文的设定来挑演员的话,之前那个混混演员从某种程度上还挺贴合人物形象。

    但在定下了温棠来演沈小凤后,林北恩就一直有意换掉混混的形象,弥补上原剧本中的遗憾。

    正巧出了这档子事儿,混混演员辞退了,林北恩也算如愿以偿。

    不管是一部戏,还是一本小说,要吸引人,首先要能够满足观者的视觉欲望,这是林北恩在国际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总结出来的一条经验。

    原著中最吸引人却又一直被诟病的地方,电视剧拍出来如果改编效果很好,那便是非常容易被放大的优点,因此林北恩要在这上面做文章,用咖位大、样貌好的演员,跟温棠的颜值演技一结合,就是完美。

    讲戏的过程非常顺利,摄像机很快就对准了已经站在位置上的温棠。

    昏暗的画室内,青年光滑的后背格外醒目,他身体好了很多,围裙的系带稍稍勒出一点肉,更加令人垂涎。

    “啪嗒”一声,灯被打开,白炽灯的光使得沈小凤本就白皙的皮肤越发晃眼。

    江焕诚的眼底是铺不开的墨色,在灯光亮起的瞬间,他难以控制地出戏了两秒。

    但他很快调整好了状态,伸出手,似乎在想象那泛着淡粉的肩上留下自己指痕的样子。

    “跟我睡一晚,全部给你处理好。”混混完全无视画室中“请勿吸烟”的标志,自顾自点燃了一根,吞云吐雾,表情中有说不出的顺畅——天意让他那天晚上出门买烟,正巧撞见沈小凤在画室里处理地上的血迹,“没想到你这细胳膊细腿还敢杀人。”

    说完,他不仅不害怕,还满脸向往与玩味:“真够辣的。”

    “真的?”沈小凤的发丝跟随着身体轻轻颤动,他拨弄了一下,随手抓起桌上的一只笔刀,把头发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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