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家眷共同劳作,只需提供初期口粮、基本农具和少量种子耕牛。
如此,既分散了集中安置的压力,减少了耗费,又能让降卒看到实实在在的希望,他们在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劳作。”
“其三,甄别与安置,重中之重!”
说到这,秦臻的语气变得格外严肃:“此乃怀柔之策成败关键,绝不可出纰漏!
一、降卒申报家眷信息,必须详细到极致,姓名、年龄、样貌特征、籍贯、亲属关系。
由通晓该国语言的军法官会同降卒中由秦军指定的、可信度高的头目,进行反复盘问、交叉印证。
凡信息模糊不清、前后矛盾、或有多人指认其有虚报嫌疑者,暂缓执行,重点核查。
设立专门登记处,有专人记录核对。
二、执行小队抵达目的地后,绝不轻信降卒一面之词。抵达目标地域后,先不接触目标家眷,以重金收买当地游侠、商队头目或底层贪财小吏为‘眼线’和‘内应’,再通过其所述,进行侧面核实。
接人时,务必隐秘,分批转移。
亦需有可靠标识或信物,如降卒预先提供的贴身信物、或只有家人知晓的私密信息确认身份。
三、接引途中,严加看管,尤其注意言行,防止其向沿途泄露信息或传递消息。
分批次、绕远路,避开主要关隘。
四、家眷接至秦国境内后,绝不直接送往降卒劳役地或安置点。
必须设立专门的‘归化营’,可设在洛邑附近,由可靠军队看守,进行严格的身份复核、健康检查和初步的‘秦法’‘秦俗’教化,时间至少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