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6章 《小王子》和《灵山》(2 / 4)

,一写就是两首:

大快人心今日事,春风吹皱一池水。

振承造化寧为余,敖指丈夫当如此!

公眾实难冷眼窥,头巾虚有杞人畏。

嚶鸣幽谷乐乔迁,棲得高枝终不悔。

二八翁娘八二翁,怜才重色此心同。

女萝久有缠绵意,枯木始无滋润功。

白首如新秋露冷,青山依旧夕阳红。

观词恨不嫁坡髯,万古灵犀往往通。

总之,这样的臭脚都能捧,在刘鑫武看来,以江弦的地位,但凡写的差不点,鲁院也得对著他捧。

不捧怎么行

堂堂《人民文学》的主编,要是让其他作家超了去,那这论资排辈的文坛可不就乱了套了

因此不仅得捧,还得大捧特捧,请一群评论家对著这篇小说掏空心思的研究,必须从这字里行间研究出些儿来才行。

想到这里,刘鑫武冷笑一声。

“小马,你还年轻,趋炎附势的事情还是少作,巴金先生说过,我们应该说真话,我们更应该主张说真话,问你什么,你就有什么说什么,不用跟我们打马虎眼,这点不好。”

马建一听这话都懵了。

“打马虎眼您.您是说这篇小说没有啊,我说的確实是心里想的。”

“唉。”

刘鑫武痛心疾首的摇摇头,看著马建这模样,为当下文坛的年轻人感到惋惜。

今后的年轻文人都是这样,以后这文坛得是什么风气

像是马原那样有独立个性的还是太少!

高行健也听出了刘鑫武话里的意思,猜到了刘鑫武心中所想,但他看著马建的反应,觉得事情並没有那么简单。

“小马,那小说还在你那里么”

“《小王子》”

“对。”

“在,我今天特地带过来的。”

马建从包里取出一份稿子,上面歪歪扭扭写了《小王子》三个字,刘鑫武认识江弦的字体,他知道江弦写得一手很漂亮的字,他的字亦是非常有名气,看字体的话,这份稿子应该不是原稿,而是由其他人抄写而成的一份抄写稿。

这事儿在这会儿的文坛也很常见,稿子发表前靠著抄写在圈子中间来回流传,当然了,这年代人也都比较有素质有本分,没人会干“刨活儿”的事儿。

说白了还是商业化程度不够。

要是后世,出版商哪管你这那,先发了把钱赚到手再说。

但是现在就不行,你这么干,別人都看不起你,圈子里能把你骂臭了。

“我看看。”

高行健翻开稿子,看到写在最前面的献语,看到江弦將这篇小说献给自己的女儿,高行健一时也忍不住为他的这份父爱而感动。

再看到那句“所有的大人曾经都是孩子,但他们之中只有少数人记得这一点。”

“说的真好。”

高行健忍不住称讚了一句,他一下儿就想起国外大名鼎鼎的“披头士”成员约翰.列儂说过的一句话:

当我们正在为生活疲於奔命时,生活已离我们而去,但希望你能永远记得心底那个脸上永远掛著开心的小孩儿!

约翰.列儂是英国男歌手、音乐家,也是诗人、社会活动家。

他这话和江弦这话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相比之下,还是江弦这句话说的更好:

“所有的大人曾经都是孩子,但他们之中只有少数人记得这一点。”

是啊,谁曾经不是小孩呢,但可惜只有很少数的人现在仍然还是。

另一边,刘鑫武也瞥见了写在献语末尾的这句话,一直绷著的脸色明显有些动容,他摇摇头,悄声提醒自己,献语什么的都是外在的,小说搞得再里胡哨,也还是得去注重故事本身。

“我先拿回去读一读吧。”高行健开口道:“明儿我再给你取过来。”

“行。”马建並没什么意见。

高行健將这份《小王子》带回了家里,不多的篇幅很快就读完。

真好!

写的真好!

读完故事最后,他几乎已经忘记了这是一部小说,他是真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颗行星,编號为b612,它真的是由一名土耳其天文学家所发现,而在这颗还没有房子大的行星上,住著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