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枪。
“看他们的装束,还以为是作恶多端的老魔头,能与我大战三百回合,没想到两招就躺下了,真是废物!”
“霸王枪讲究力量、气势、勇气,你天生神力,性格悍勇,唯独功力相对较弱,补全内功短板后,就算我想胜过你的霸王枪,也需要六七十招。”
“那是因为夫君怜香惜玉,不舍得对我下重手,只想用招数取胜。”
“任何有脑子的人,绝对不会用一把软剑与霸王枪以硬碰硬,另外,我最喜欢对你下重手,没感觉到吗?”
“嗯~别教坏小孩子!”
“他被吓晕了。”
小鹰双眼翻白,晕倒在地。
他能看出李兆廷是顶尖高手,没想到看起来大大咧咧、嘻嘻哈哈、非常喜感的姐姐,抄起一把丈二长枪,一枪把人轰成血雾,遍地都是碎骨头。
小鹰并非凡俗之辈,自幼跟随父亲躲避追杀,但从未见过如此爆裂、如此凶猛的枪法,当场吓晕了过去。
事实上,王大小姐留手了。
霸王枪是沙场兵刃。
冲锋陷阵,千军辟易,所向披靡。
试想一下,千军万马相互厮杀,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敌人,挥枪横扫,这不是割麦子,这是“压路机”。
霸王枪全力冲锋起来,相当于一辆坦克碾压而至,谁敢直撄其锋?
倘若王大小姐爆发全部力量,这座鸡毛小店,会被一枪轰成废墟,连带着后院的猪圈和菜畦都会被掀翻。
对付霸王枪的方法就是,不要让霸王枪冲起来,要打断对方蓄势。
王大小姐不怕被打断。
她可以用凌波微步闪避进攻,借助凌波微步的特性,不断积蓄力量,只需跑两圈,就能积攒澎湃的力量。
“勤伯,往常你总是偷懒,今天要勤快些,把这些尸体收拾干净。”
“多谢……多谢大侠!”
“还有一件事,把我到达药王谷的消息传出去,你告诉贺誉,无论贺誉想做什么事,必须先过我这一关!”
李兆廷起身准备离开客栈。
“你算什么东西?留下名号!”
一个四五十岁年纪,衣着普通的老穷酸出现在客栈外,手中提着一串黄金打造的骷髅头,他叫金善和,在江湖中的名号是金无常、金不打、金煞星,十年前江湖有名的杀手,被贺誉招揽,在海外享乐十年,从未履足中原。
武功是杀手的根基。
金无常喝酒享乐不会过度。
他的武功不仅没有落下,反而变得越来越强,他穿着像是酸秀才,但他一个字也不认识,这么多的外号,他最喜欢金不打,他不打人,只杀人。
杀对贺誉有威胁的人。
他是贺誉麾下第一疯狗!
金无常不认识李兆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