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拿手好戏是拿首好戏(3 / 4)

面绿灯戒指就会舍弃他去选择一个新的灯侠?

    这相当于警察走在街上,看到一个道德比他高尚的,那身警服就立刻离开他,穿到对方身上去了?

    那岂不是乱了套了,绿灯军团还怎麽跨扇区宇宙执法,蒙戈就是欺负蝙蝠侠没当过灯侠,对于灯戒指究竟是个什麽东西一知半解,也不清楚他蒙戈在卡隆纳的帮助下,能够控制灯戒到什麽样的程度。

    但是……陈韬确实没当过灯侠,但他看过漫画。

    当然,其实如果硬要找理由,死亡风暴的灯戒跳反可以有很多「蛛丝马迹」,比方说,死亡风暴本身就是一个活人和一个死人的合体,他一半就是死亡的,因此灯戒的认主没有那麽绝对啦……

    人总是会自己骗自己,一旦他将某个眼前的事实当成真理,很容易就自己欺骗自己,事后诸葛亮开上帝视角可能会觉得很蠢,但这往往就是每个生物都会犯的弱点,而这正是蒙戈想要的效果。

    不过他也不是傻子,不会单纯的把希望寄托在蝙蝠侠的自我欺骗上。

    这个计划更多的是建立在他对那枚黄灯戒指的控制上的,他能通过那枚黄灯戒指感知蝙蝠侠的状态,而操纵一个灯戒需要意志力,而这不是没有感情的生物亦或是分身和假人能够伪装得了的。

    也正是由于蝙蝠侠从刚才到过来多次戴上那枚黄灯戒指,反覆的使用它,他才无比的确定此时戴着黄灯戒指的那个就是蝙蝠侠本人,尤其是这一点,绝对真实无虚。

    而视差怪追逐对方的行为,虽然让蒙戈很恼火,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证明了那就是蝙蝠侠本人,对于视差怪而言,他追逐的永远是自我意志,就算灯戒可能出错,灯兽总不可能出错吧。

    正是由于这两点的印证,蒙戈才会让安东阿凯恩实施刺杀,他的决定是基于小心求证之后而进行的的大胆行动,必然万无一失。

    而陈韬这边……

    他应对的方法很简单:

    那就是把自己的脑袋砍下来。

    字面意义上的。

    狂杀之蝠拥有着匝尼安人的DNA,尽管这血统并不纯正,以至并不能让他像是原版的爆狼一样,拥有滴血重生一样变态的自愈能力。

    但是拿首好戏这种拿手好戏,玩起来还是一点障碍都没有的。

    陈韬在实验室中就已经测试过同步狂杀之蝠之后的状态。

    其实原本他还是有些担心的,毕竟暴狼虽然以变态的自愈能力而着称。虽然他自愈的特点是「哪块肉体的量比较多就从哪块肉体上长出剩馀的肢体」。

    但也不是没有出现过暴狼不幸被碎尸万段的情况……结果他被剁碎的每一块碎尸上面都长出了一个暴狼,暴狼们互相厮杀到最后一个暴狼,最后活下来的那个暴狼就自称他是原本的暴狼本人。

    从理论上来讲,真正的暴狼自愈能力一定比那些从他碎尸中长出来的暴狼更加强大,所以一群暴狼厮杀,活下来的肯定是真正的暴狼。

    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哪个才算是真正的暴狼?从脑袋的碎片上长出来的暴狼吗?还是从心脏碎片上长出来的?

    他就是个蚯蚓,从哪里切成两段就长出哪里两个,有些哲学上的问题,暴狼本人从来不在乎,但并不代表陈韬能接受自己在同步狂杀之蝠的时候哪天不小心整出个小陈韬出来。

    虽然就算他整出小陈韬,在他结束同步之后,狂杀之蝠也会重新被「重置」,等到他下次同步,小陈韬也会被重置回他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