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复杂得像揉在一起的乱线,现代的记忆和原主潘金莲的记忆在脑子里缠来缠去,搅得她太阳穴突突地跳。
作为林薇薇,她以前在南方的大城市里混,见惯了穿西装革履、说话油嘴滑舌的男人,那些人要么是公司里的上司,要么是她刻意攀附的“金主”
,个个精于算计,却也个个带着点虚伪的温和。
可武松不一样,他穿着一身赭色的公服,布料虽不算好,却浆洗得平整,领口袖口都规规矩矩,浑身透着一股刚硬的气,像块没被磨过的石头,带着棱角和锐气。
这种正直,让她本能地觉得危险——那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能戳穿她所有算计的清明,像一把出鞘的刀,冷得让她怵。
可作为潘金莲,原主的记忆又像潮水似的涌上来。
她记得第一次见武松时,是在去年冬天,武松刚从柴进庄上回来,身上还带着路上的风尘,棉袍上沾着雪粒子,却一点也不狼狈。
他一进门就喊“大哥”
,声音洪亮得震得屋梁上的灰尘都掉下来,然后一把将武大郎抱了起来,武大郎在他怀里像个孩子似的,手脚都没处放。
那一刻,原主正站在灶台边擦碗,手里的布巾“啪”
地掉在地上,她盯着武松的背影,看着他宽宽的肩膀、挺拔的腰杆,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扑通扑通跳得厉害,从那以后,就总想着能多看看他。
“哼,渴慕有什么用,还不是得被那些破规矩绑着。”
林薇薇在心里冷笑一声,指尖无意识地抠着被子的边角,把粗布抠得起了毛。
她想起自己以前的事——为了在大城市里站稳脚跟,为了买上那个能看见江景的小公寓,她当了别人的第三者。
那个男人说会离婚娶她,结果呢?他老婆带着人堵在她租的小屋里,指着她的鼻子骂,把她的衣服、化妆品全扔到楼下。
她当时站在阳台上,看着楼下围观看热闹的人,觉得自己像个小丑,走投无路之下,就跳了下去。
若不是穿到这潘金莲身上,她早就成了一抔黄土,埋在哪个不知名的乱葬岗里了。
“现在可不是想这些的时候,要活下去,还得靠这个身子的资本,靠武松这个靠山。”
她眯了眯眼,目光落在武松的手上——他正握着井绳,手臂上的肌肉随着动作绷紧,线条紧实得像铁块。
武大郎那样的男人,就算对她再好,也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一辈子只能守着这个破土屋,吃着粗茶淡饭,最后跟武大郎一样,悄无声息地死了。
她不能这样,她林薇薇从来就不是甘心屈居人下的人。
她正想着,院子里的武松已经打好了水。
他提着水桶走到旁边的青石板旁,桶底在石板上磕了一下,溅出几滴凉水,落在青砖上,晕开小小的湿痕。
他放下桶,从晾衣绳上取下一块粗布巾——那布巾是去年武大郎给做的,靛蓝色的粗布,洗得有些白,边角已经磨出了毛边,却依旧干净。
他蘸了水擦脸,井水冰凉,溅在他古铜色的脸上,顺着下颌线往下流,滑过脖颈,没进公服的领口,留下一道水痕。
他的动作很利落,抬手时能看到小臂上凸起的青筋,那是常年习武、练力气练出来的,不像武大郎,胳膊细得像根晒蔫了的麻杆,连提桶水都费劲。
武松今天刚从县衙回来,这是他当都头的第三天。
早上天不亮他就起了床,跟着县衙里的老衙役去查西街的两家赌坊。
头一家赌坊藏在杂货铺的后院,门帘挂得严严实实,里面乌烟瘴气,十几个汉子围着桌子赌钱,喊得脸红脖子粗。
他一脚踹开门,那些人还想跑,被他三两下就按住了两个最凶的,剩下的吓得不敢动。
老衙役在旁边叹着气说:“武都头,你这身手,真是没话说。”
他没应声,只让衙役把人都带回县衙,又去了第二家赌坊——那家更隐蔽,藏在菜窖里,他蹲在菜窖口守了半个时辰,才把里面的人堵了个正着。
中午在县衙伙房吃饭时,伙房的老王给了他两个白面炊饼,说:“武都头,你刚当差,辛苦,多吃点。”
他接过炊饼,揣在怀里,想着大哥中午可能就啃个干馒头,这两个炊饼带回去给大哥正好。
下午他又去抓了个偷鸡的小贼——那小贼偷了东街李寡妇家的鸡,正躲在巷子里拔毛,被他撞见了。
小贼想跑,他扔出手里的铁链,一下就缠住了小贼的腿,拎着人就回了县衙。
走在回巷口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