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2章 丁娘子布案(2)(2 / 3)

这不,来的时候发现山间有一间破庙,张三便走过去,准备过夜。

    也就因为这间破庙,遇到同样赶路的李四。

    两人一开始相当地戒备,慢慢地,听到熟悉的口音,才发现是老乡,相互交代了各自情况,发现离得还不怎么远,也就是隔壁镇这样的距离。

    如果再深入聊下去,说不定还有相互认识的亲戚。

    夜已经深了,也只有破庙能提供有瓦遮头,两人便在破庙里过夜。

    至于有没有相互提防,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平平安安地度过一个晚上,两人的戒备之心更是松懈了。

    因为是一样的目的地,两人便结伴同行,一起赶路。

    走啊走啊,终于走回沅陆县了。

    看着熟悉的城门,脸上洋溢着美好的笑容。

    张三继续说:“大人,跟李四结伴同行,一切都好好的,结果到了城门,李四忽然发难,把我妹子的布抢了。我一开始懵了,以为他发疯病。后来反应过来,我便把布抢回来。大人,这是草民的布,好不容易给妹子的陪嫁。大人,你一定要替草民做主。”

    说完后,直直地跪在地上,摸了摸眼眶,大喊冤枉,要求孙山替他做主 。

    旁边的李四听到后,气得吐血,指着张三,气得心梗发作。

    一直喊着:“你....你...好你的张三......”

    对着孙山哭诉到:“大人,我才是冤枉的。布明明是我的,是张三抢了我的布。大人,你一定要替我做主。”

    孙山立即拿起惊堂木一拍,瞬间大堂上恢复了安静。

    孙山一副生人勿近,铁面无私地道:“李四,本官没叫你出声,如果再扰乱公堂秩序,休怪本官不客气。”

    这么一说,李四立即不敢吭声。连忙低着头,不敢对视孙山。只是眼眶一下红起来,看样子好似真的被冤枉一样。

    听完张三的证词,自然要听李四的证词。

    孙山指了指李四问:“李四,你给本官说说是怎么回事。”

    李四见轮到自己说话了,不由地安心起来。

    让人说话,证明有机会澄清,证明自个才是冤枉的,那匹布才是自己的。

    李四一五一十地给孙山讲述经过:“大人,前不久,草民有个族兄写信给草民,让草民到辰州府一起做买卖....”

    李四沅陆县李家湾人,平日走街串巷做些小本买卖。

    有一天,在辰州府的族兄写信回来,说在辰州府准备开店,本钱不怎么够,想拉他入股。

    李四本来就不甘心做“居无定所”的货郎,听到堂兄这么说,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带上全部家当收拾包裹,悄摸摸地跟着镖队去辰州府。

    从沅陆县到辰州府这段路非常顺利,等到了辰州府,也非常顺利地找到族兄。

    正想大展身手,大展宏图,大有作为时,然后就悲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