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章 与阳明论道(2 / 2)

以贪治明 狗大狗大 1399 字 2天前

> “阳明公曲解晚生的意思了,晚生是想,照比《大明律·户律》之婚姻条款。以纳妾例,明律规定:‘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

李斌自动过滤掉了程文德两人的怒骂,将注意力集中在王阳明的身上。

从说出这个想法开始,李斌便意识到自己可能会面临的谩骂。更是知道,在此时的大明社情下,与生育相关的法令完全没有推行的社会基础。

在理学大行其道,在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价值观下。想限制这明人生育,那不亚于是在大明核心道德观上否定一个人。

属于那种,一旦强推,自己走在路上都可能被愤怒的老农来上一锄头的“恶政暴政”...

但为了给咱们的阳明公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李斌不得不整点“惊世骇俗”的言论,来让人印象深刻。

那句话怎么说的?

黑红,也是红嘛...

“以晚生之见,这子嗣一事,不加节制是极其短视的。同样,正如阳明公所言,限制过度,那就是在夺人生路。”

“是以,晚生是想,这子嗣一事,能否与纳妾一事并论。如家中子嗣,或可为三人,或可为四人。但凡达限,便禁绝再育,违者笞杖。”

“这一来,缓解人地矛盾。浙江之地,阳明公世代居于此地,当比晚生更了解这‘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实际困境。”

“地拢共就那么多,田地产出亦然。便是上田,年产不过两石,便是稻、麦轮种,至多不过三石出头。”

“请恕晚生说句不好听的话,这地就这么多。只要这土地产出,不能提高,这片土地上,能承载的人丁,便是有限度的。”

“人人皆想香火传承、人人都不想绝后。所以,限制生育,非但不是断民生路,反而,是保证家家户户,皆可传承香火的必须。”

“除此以外,晚生自京师一路南下,也曾走访过田间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