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经学,不让他们学习天文,不准阅读预言书(谶记),实在想让他们谦恭肃敬地敬畏朝廷,恪守正道,不愿他们有才能,何况竟要把广大的土地和城邑传给他们,享受过去诸侯王的封国呢!”因此又请求单独晋见,刘秀不准。后来朝会完毕,窦融退到席位后面徘徊,刘秀知道他又要辞让,就让左右侍从催促他离开。几天后,刘秀接见窦融,首先就说:“那天我知道你要辞职,归还封土,所以让左右告诉你:天气太热,暂且去自己消暑。今天见面,应当谈论别的事,不能再提辞职的事。”窦融不敢再提请求。
五月: 匈奴侵犯河东郡(治今山西夏县西北)。
世祖光武皇帝中之下 建武十四年(戊戌年,公元38年)
夏: 邛谷王任贵派使者呈报三年的计簿(人口、赋税等统计报告),刘秀随即任命任贵为越巂郡(治今四川西昌东南)太守。
秋: 会稽郡(治今浙江绍兴)发生大瘟疫。
(西域求都护): 莎车王贤、鄯善王安都派使者进贡。西域各国苦于匈奴的沉重赋敛,都愿意归属汉朝,请求汉朝重新设置都护。刘秀认为中原刚刚安定,没有答应。
(刑罚争议): 太中大夫梁统上书:“臣私下看到元帝初元五年(前44年),减轻死罪的有三十四件;哀帝建平元年(前6年),减轻死罪的有八十一件;其中四十二件是亲手杀人的,减死一等。从此以后,成为惯例,所以人们轻易犯法,官吏也轻易杀人。臣听说立君之道,应以仁义为主。仁就是爱人,义就是坚持真理。爱人就要以除暴安良为要务,坚持真理就要以消除祸乱为中心。刑罚应当适中恰当,不能偏轻。高帝(刘邦)承受天命,制定法令,确实很恰当。文帝(刘恒)只是废除了肉刑和连坐法,其余都遵循旧制。到哀帝、平帝继位,在位时间短,处理案件不多。丞相王嘉随意改动法律,删减先帝的旧律成法,几年之间多达百余件,有的不合道理,有的不能满足民心。谨将其中对政体危害最大的部分,附表奏上。希望陛下命令主管部门,仔细选择好的律条,制定一部不可更改的法典。”刘秀把奏章交给公卿讨论。光禄勋杜林上奏:“大汉初兴时,废除苛政,四海欢腾。等到以后,法令逐渐增多。连果桃蔬菜之类的馈赠,都集中起来算作赃物。一些小事本不妨害大义,却判以死刑。以至于法律不能禁止,命令不能制止,上下互相逃避,弊病更深。臣愚以为应沿用旧制,不宜改变。”梁统再次上书:“臣所奏请的,不是主张严刑。《经》书上说:‘治理百姓,刑罚要适中。’‘中’的意思是不轻不重。从高祖到孝宣帝,天下大治。到初元、建平年间,盗贼反而增多,都是因为刑罚不适当,使愚昧之人轻易犯法造成的。由此看来,减轻刑罚的做法,反而酿成大祸。对为非作歹的人施恩惠,却伤害了善良的人!”刘秀将他的建议搁置,不予答复。
世祖光武皇帝中之下 建武十五年(己亥年,公元39年)
春,正月,辛丑(二十三日): 大司徒韩歆被免职。韩歆喜好直言,从不隐瞒避讳,刘秀常常不能容忍。韩歆在刘秀面前极言年景将出现大饥荒,指天画地,言辞非常激烈直率,因此被免职,遣回故乡。刘秀仍不消气,又派使者宣读诏书责备他;韩歆和儿子韩婴都自杀了。韩歆一向有重名,无罪被逼死,众人大多不服;刘秀于是追赐钱谷,按礼仪厚葬。
司马光评论(臣光曰): 从前殷高宗(武丁)对傅说说:“如果药物不能使人感到头晕目眩,病就不会痊愈。”恳切直率的言论,对臣子不利,却是国家的福分。所以君主日夜寻求,唯恐听不到。可惜啊,在光武帝时代,韩歆却因直言进谏而死,这岂不成了仁明之主的污点吗!
丁未(二十九日): 有异星出现在昴宿(星官名)。
(人事变动): 任命汝南太守欧阳歙为大司徒。
(匈奴侵扰): 匈奴的侵扰掠夺日益严重,州郡无力禁止。二月,刘秀派遣吴汉率领马成、马武等北上攻打匈奴,将雁门郡(治今山西右玉东南)、代郡(治今河北蔚县东北)、上谷郡(治今河北怀来东南)的官吏百姓六万余人,迁徙安置到居庸关、常山关(今河北唐县西北、倒马关)以东,以躲避匈奴的侵害。匈奴左部于是又转移到边塞以内居住,朝廷深感忧虑,便在边境增派部队,每部达数千人。
(封皇子): 夏,四月,庚辰(四月庚辰日):封皇子刘辅为右翊公,刘英为楚公,刘阳为东海公,刘康为济南公,刘苍为东平公,刘延为淮阳公,刘荆为山阳公,刘衡为临淮公,刘焉为左翊公,刘京为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