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7章 武仁君(2 / 2)

大秦哀歌 癫叁捯肆 1340 字 2天前

予田宅安身。

愿其等感念王恩,从此勤勉耕作,安守本分,安居乐业,永为大秦之良民。”

这道专门针对最底层刑徒的赦免令,再次让朝堂震动,引起一阵惊叹。

它清晰地展示了嬴政功赏的彻底性、公平性与“仁政”的覆盖范围。

即便是罪徒,只要为国立功,便能获得新生与上升的通道。

这不仅是对参战刑徒的巨大激励,更是向天下昭示:在秦国,在秦法之下,功必赏,过必罚,身份可改,命运可易。

这比任何空洞的宣告都更具震撼力和说服力,极大地鼓舞了军心士气,更强化了秦法“赏罚分明”的绝对信誉。

“大王圣明!赏罚分明,泽被万民,大秦之福!”群臣再次齐声颂扬。

封赏已毕,荣耀加身。

然而,“武仁君”秦臻并未沉浸于功勋的光环之中。

功勋属于过去,挑战就在眼前。

他再次出班,向嬴政和整个朝堂,提出了那份经过深思熟虑、关乎大秦未来数年乃至数十年战略方向的方略,条理清晰,目光长远:“其一、臣奏请大王,正式于魏地新土,设立‘东郡’。

此乃我大秦东出之桥头堡,关乎根本。

原洛邑降营、归化营、新垦土地及移民安置等一应事务,皆纳入东郡管理规范。

东郡之设,非仅为管辖之便,更为将洛邑试行之新政,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年之约’乃安民定心之基石,当写入东郡首部郡法,细化土地分配细则、赋税减免年限、家眷安置流程、归化营管理条例。

务必使新附之民归心有望,安居有路,行事有章可循。”

接着,他郑重推荐:

“原太原、河东郡丞萧何,于洛邑安置降卒、调度粮秣、营建归化、推行‘信义’等事上,卓有成效,深谙新地治理之道。

其能,方可精准贯彻大王‘三年之约’之国策,将洛邑经验精髓,固化于东郡法度与实务之中。

臣保举萧何为东郡首任郡守,以其干练务实之能,必能将洛邑新政于东郡推行稳固,为大王守好此东出基石,育此未来之粮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