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笑容,他懒洋洋地重新坐回椅子上,翘起二郎腿:“这还差不多。子墨兄,嫂子,那咱们接下来就谈谈这‘大明最大养殖场’的启动资金和地皮问题?你们齐王府,总不好让我这个当二叔的全掏吧?”
刘子墨看着瞬间恢复惫懒模样、开始敲竹杠的路朝歌,哭笑不得,心中却是一片前所未有的轻松和暖意。他笑骂道:“滚蛋!我儿子的事业,还能少了我的份?”
王妃看着儿子,眼中虽有担忧,但更多的是一种被说动后的柔和。她轻轻点了点头:“既然朝歌都这么说了,辰儿也确实是真心想做事……那就,让他试试吧。不过,辰儿,你要记住你二叔的话,也要记住你自己的保证,不能荒废了学业,做事要有始有终,不能给王府和你二叔丢人。”
刘宇辰闻言,脸上瞬间绽放出巨大的惊喜,他重重地点头:“谢谢爹!谢谢娘!谢谢二叔!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路朝歌哈哈一笑,揽住刘子墨的肩膀:“这就对了嘛!走,为了庆祝我大侄子找到人生方向,你请客,咱们去‘醉仙楼’喝一杯!顺便,仔细参谋参谋我大侄子这份计划书。”
刘子墨哭笑不得地被路朝歌拖着往外走,嘴里嘟囔着:“合着你来这一趟,不仅把我儿子拐去养猪,还得让我掏钱……”
话虽如此,他脸上却不见丝毫怒气,反而看着兴奋的儿子和身边这位永远不按常理出牌的老友,眼中流露出了一丝欣慰和期待。
厅外,阳光正好,映照着少年充满希望的脸庞,也映照着一段属于新时代的、不同于以往的“体面”人生,正徐徐展开。
而此时礼部酒楼内,温古都叫来了随行的文书,他想到了一个让大明不得不亲自下场的理由,既然霍尔那瑟自己都说了,不惜一切代价让大明出兵,那这个不惜一切代价,那就是什么都可以答应李朝宗。
其实,听明白霍尔那瑟的意思,就是想利用大明强大自身,等头曼部真的强大起来,真的可以摆脱大明的时候,他们在奋起反击,将大明从草原拿走的一切,在拿回来,忍一时之屈辱,换来自己未来数十年的发展。
“……斡难河以南,狼居胥山以东,水草丰美之地三千里,本为天神赐予草原儿女之牧场。然今,豺狼环伺,烽烟遍地,我头曼部力弱,已难守护此神圣之地,恐其沦于暴戾之手,反成南窥大明之跳板。我部单于霍尔那瑟,感念大明皇帝陛下之仁德,愿将此三千里草场,进献于大明,永世归附!只求陛下念此赤诚,发天兵以护藩属,剿灭不臣,则我头曼部举族感戴,愿永为大明北疆之藩篱,岁岁朝贡,永不背弃!”
书记官听着,笔尖都在颤抖。这等于将部落最肥美的根基之地,拱手让人啊!
“使者,这……单于会同意吗?”书记官声音发颤。
温古都面色阴沉:“按我说的写!再加上,我部愿开放所有草场,与大明治下百姓共牧!愿尊大明皇帝为天可汗,草原共主!还有,将所有条款,用草原文和汉文,一式两份,誊写清楚!”
他知道,光是土地,或许还不够。必须加上更诱人的条件——“共牧”,这意味着大明可以合法地将势力渗透进草原腹地;“天可汗”,这是给予李朝宗超越中原皇帝的法理地位,能满足其千古一帝的野心!
做完这一切,温古都仿佛虚脱了一般。但他知道,战斗才刚刚开始。这份“陈情表”只是敲门砖,真正的交锋,在后续的谈判桌上。
第二天,当这份言辞恳切的陈情表送到李朝宗案头时,这位一直表现得云淡风轻的皇帝,终于挑了挑眉。
“共牧?天可汗?”李朝宗轻轻敲着奏表,看向一旁又在吃点心的路朝歌:“朝歌,你看这温古都,倒是比我们想的,更上道一些。”
“天可汗……”路朝歌舔了舔嘴唇,这个称号他可是再清楚不过了。
路朝歌咽下嘴里的糕点,凑过来瞄了几眼,嘿嘿一笑:“这是被逼到绝路,开始掏家底了。不过,‘共牧’这主意不错,咱们的百姓可以去养牛养羊,咱们的军队也可以借口保护牧民,随时驻扎进去。大哥,这‘天可汗’的名头,听着也挺带劲!”
“名头是虚的,利益是实的。”李朝宗淡淡道,“不过,他既然递了梯子,我们总得顺着下去。召他来吧,这次,在武德殿偏殿。”
武德殿偏殿,气氛与谨身殿又有不同。这里陈列着兵甲舆图,空气中仿佛都弥漫着一股金铁之气。李朝宗依旧常服,路朝歌却难得穿了一身轻甲,抱臂站在巨大的草原地图前,目光锐利。
温古都这次进来,心态已然不同。他不再仅仅